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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!
一些项目(尤其是国外项目)对于容器管嘴所能承受的管道传递过来的外载荷,业主技术规范要求容器制造商所供设备的管嘴(不含仪表口、人孔)至少能承受一系列载荷值,如附件-2&3。
业主在合同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值,基本都是基于经验公式得到的,如下面的截图公式。对于这类公式,我个人认为:这是考虑6个载荷(3个力,3个力矩)分别单独作用时,计算出来的(不管计算方法有无理论依据),是没有什么意义。因为实际工况中,不可能是单一载荷工况,而是组合工况;即使管道应力分析工程师通过分析得出来6个载荷值均小于容器厂给的值,理论上当同时作用于容器上时,容器也有失效的可能。
很多管道应力分析工程师、设备工程师的理解或“共同愿望”是:设备既然给了管嘴能承受的荷载,管道工程师通过调整布置管道,并通过管道应力分析得出来传递到设备上的6个载荷值分别小于设备工程师(或容器厂)提的值就行了。但忽视的问题是:容器厂给出的值,是按单一载荷分别作用计算出来的;而管道传递过来的6个载荷,是同时作用到管嘴上的,所以直接作比较是没意义的。
如果真的要给出管嘴的允许荷载,只能以类似于API 650 附录P中构建诺模图(Nomograms), 以平面闭合区域的形式给出来,而不能以线性区间的形式给。
以上理解不知道对不对,欢迎大家给与指正。
国外的工程师对此问题也有很多讨论,附件-01为从国外论坛上摘下来的讨论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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